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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4-11-12?????編輯:交通信號燈?????瀏覽:0
眾所周知,遵守交通規則是每位駕駛員的責任和義務。然而,在日常行車過程中,許多駕駛員容易忽視一個重要原則——不能闖綠燈。下面將詳細解析不能闖綠燈的幾種情況,以提醒廣大駕駛員警惕“綠燈陷阱”,確保行車安全。
1、在擁堵路口行車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五十三條規定:機動車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,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,不得進入路口。
如果車輛經過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,遇到行駛方向路口交通堵塞,仍繼續駛入路口的行為,屬于“闖綠燈”,違反者可能面臨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。
如遇此類情況,車輛應該繼續在停止線外等候,待擁堵緩解后,再依次駛入路口。
2、未按規定讓行
在綠燈情況下,直行車輛未讓行上一個紅綠燈期間,遺留在路口的左轉彎車輛,可能造成轉彎車輛滯留擁堵,同樣屬于“闖綠燈”行為。
3、停在黃色網格線內
部分車主朋友喜歡在綠燈閃爍時加速通過,如果在信號燈轉變前未能及時通過,停留在路口的黃色網格區域內,會被判定為“闖綠燈”。
當經過黃色網格線的路口時,如綠燈處于閃爍狀態或前方路口處于擁堵狀態,需停車或減速等待。